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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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日前,浙江省民政厅公布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编制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经业务主管单位集中推荐或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确定29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列入2014年度推荐性目录,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名列其中。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成立于2003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拥有会员20376名,约占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其他药学中高级人员总数的65%。2012年参加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本协会被评为“五A级社会组织”。2013年省政府批准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交由本协会承担。现在,协会又被列入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这为激发协会建设活力,发挥协会功能作用,推进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