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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值得药店人关注的是,《规划》明确规定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记者了解到,《规划》的内容包括: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其中,《规划》要求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同时,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规划》明确,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售药资格。
采访中有专家指出,对于执业药师的要求,相信是针对药店潜规则——“租证”所提出的,药店数量与药师数量失衡,一些药店只能“租证”来满足对执业药师的要求。《规划》对执业药师的要求,意在提高对市民进药店买药的有效指导。
以全国目前近41万家药店数量来看,执业药师的缺口非常大,连锁药店在发展中如何使执业药师数量能跟上门店数量的增长;单体店、小连锁能否在“十二五”末完成《规划》中对药店执业药师的要求,将是未来几年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