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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广泛听取地方控制医药费用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完善控制医药费用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控费工作,2011年10月20日,卫生部在京召开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座谈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参事秦小明出席会议。
马晓伟指出,控制医药费用是个永恒的主题,是几乎所有国家都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医药费用的增长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医学科技的快速发展等密切相关,总体上看是合理的、是必然的。但同时也要看到,医药费用的上涨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相关。主要是医疗资源在城乡和区域间配置不平衡,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平衡,医药产业发展与医疗行业发展不平衡;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治理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政策不协调,尚未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体制机制;政府对公立医院尚未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公立医院发展缺乏规范,医药费用在某些阶段增长过快。解决费用过快增长的问题,一方面要严格控制费用增长中不合理的成分,另一方面也要将基于合理因素的费用上涨限制在适宜范围内,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马晓伟强调,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有了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方面为医院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为解决“看病贵”问题准备了条件;另一方面也迫使加大价格体系、支付制度等相关政策的改革力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控制医药费用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伴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通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必要性不断凸显,各有关方面围绕控费的共识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控费合力。地方的积极探索也为控制费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三是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很多关键政策措施正在破题。社保部门积极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控制医院费用正在成为现实;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正在稳步推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初步形成能够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完善药品和耗材购销机制、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已引起各方关注,改革的条件初步具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意义已有广泛共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马晓伟提出,控制医药费用必须多管齐下。一是充分利用行政手段,通过确定控费指标、签订责任状并将控费结果与医院评审和院长评优挂钩,加大控费工作力度。二是积极参与和推动支付制度改革。三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和耗材价格形成机制。
马晓伟强调,卫生系统要以改革的精神面貌,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齐心协力控制医药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熟悉行业特点和把握行业规律的优势,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出台便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同时对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倒逼。公立医院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要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还要做到“三个提高”,即提高效率,通过资源纵向流动提升服务体系整体绩效;提高质量,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待遇,通过改善医务人员生活待遇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从事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应当紧跟甚至超越实践步伐,做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研究。
会上,来自福建、浙江、江苏、天津、山东、广东、甘肃、宁夏、上海9省(区、市)卫生厅局负责同志交流了当地控制医药费用的政策措施,相关研究机构和部分专家介绍了围绕控制医药费用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卫生部办公厅、医改办、人事司、规财司、政法司、医政司、医管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