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
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经明升体育人事部审定予以公布。200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该版大纲。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在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每年有部分国家新修订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与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为此,2008年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调整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08〕12号),将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的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为了适应大纲内容调整的需要,适应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的需要,满足广大应试人员的需求,我中心依据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2008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调整内容,组织有关专家重点对2007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同时,对其他科目中存在的不当之处也做了修改和完善,并委托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本套应试指南包括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共7册,每一类有4册。药学类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用)、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中药学类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用)、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本套书的内容紧扣考试大纲,力求反映考试大纲所有考试要点,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既是应试人员复习备考和各单位开展考前培训的必备用书,也可供高等医药院校师生和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本套应试指南的编写,邀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部分省市局,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复旦大学药学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药学院、广东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山东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和基础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江西中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以及北京协和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医院机构的资深专家、知名学者担纲撰写和审定,并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疏漏或不当之处,敬请广大应试人员和读者批评指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08年3月